21369228_10155927629487780_5552855051278856215_n.jpg

 

帶兩兄弟出門,常常會有人問我說為什麼我兩個孩子可以在椅子上坐這麼久?而且不需要手機就能自己乖乖的坐著?

孩子的學習狀況其實和專注力有關係,兩兄弟都很能專注的看書,到底要怎麼培養孩子的專注力和學習能力呢?

以下是我分享一些小心得

21462305_1048031841966471_6881569562182709583_n.jpg

五大行為,培養小孩的專注學習力

從有記憶開始就常看到我爸爸在看書,我爸爸也常說看書很重要,耳濡目染下也養成了我愛看書的習慣,所以如果你想培養小孩看書

周遭人也要有如此習慣,否則孩子無從學習!

奶爸從小就不愛看書,長大後連雜誌也不愛看,但隨著我們結婚越久,現在他也習慣陪我們去書局,甚至自己還會去買些工作上的雜誌閱讀

(真的有嚇到我),所以果然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是真的。

 

不同個性的小孩也可以培養嗎?這是當然的,哥哥和弟弟是不同個性,嬰兒時期從吃東西就看出來了,哥哥很慢,所以從嬰兒時期

就能坐得住,弟弟很急,喝180的奶奶只要不到八分鐘,做事情也很急,因此看書更要培養和訓練。

弟弟嬰兒時期會學哥哥,一開始都可以乖乖坐好看書,但到了某一段時間,小嬰兒成長會開始想要站和動,

婆婆有陣子幫忙顧,只要弟弟唉一下要起來,婆婆就說他可能想睡了,不讓他繼續坐著

有一次之後,弟弟就再也坐不住了。小孩很聰明,每次都用同樣的招數對婆婆。

後來我發現不行,這樣弟弟長大後會和奶爸一樣,不看書做事情也急,很擔心也像奶爸這樣身體會出毛病

和婆婆溝通後,堅持讓弟弟坐著讓他習慣看書。即使他唉也不讓他起來,堅持把一本書念完

(弟弟以前是一本書都不念完就要跑走,現在已經可以看完一本書一遍又一遍)

第一次坐了半小時,接下來一小時都可以,所以養成習慣是很重要的事情。

 

1培養專注力,從小孩有興趣的事情開始培養

兩兄弟很喜歡麥昆,因此我會買些麥昆的故事書,每天晚上陪他們念書,兩兄弟都會各自拿不同本書來請我念,家裡自動養成閱讀習慣

小朋友自然而然就會常常喜歡閱讀。

2.喜歡看書的孩子不容易學壞,讓他們自己有選擇權

每一個禮拜都會帶孩子去書局一次,告訴他們可以挑自己喜歡的書,讓他們學會選擇這件事。

很多父母疼愛的孩子,常會有個缺點就是不會選擇,選擇是件很重要的事情,因為人生每個時刻都會有所選擇,

當你懂得如何下決定並且選擇自己想要的,自然往後遇到任何的問題都會順從自己的選擇,即使選擇不好也得接受!

這是我從平常日常生活中想要帶給孩子的,讓他們自己能夠選擇,而不是都是接受大人安排的,即使是閱讀的書本也是!

3.好的學習環境

孩子很容易被外在的事物吸引和打擾,因此晚上的時間我會不准奶爸開電視,沒有電視小孩自然就會想學習

給孩子一個單純的學習環境,不要有太多的干擾和3C。

 

4.不要中斷孩子的學習

我會教導孩子一件事情做完再去做一件事情,不要一下這個一下那個,因此他們自然養成一本書閱讀完才會拿另一本書

中斷學習,很容易讓孩子學到半途而廢,懂得持之以恆很重要

6532D0F0-065F-48ED-84F1-D06C6019B110.jpg

 

5.沒有3C的生活

出門都可以發現很多家長用手機教導小孩,吃個飯一定要有平板電腦在前面否則無法吃飯,搭車也要有手機陪伴否則會吵鬧,

從小我就不用手機教導小孩,一方面是因為我眼睛很差,我擔心遺傳給孩子。

所以我不希望他們從小就使用手機,眼睛會不好;一方面是因為,我知道長期使用3C,對孩子的影響很大

孩子會無法有專注力,也靜不下來。

因此出外遊玩時,我盡量會和孩子用聊天的方式,讓他們靜下心來坐著,聊些書本的內容,聊些外面的風景吸引他們注意。

前幾天去吃飯時,奶爸總愛把小孩當大人一樣,艾倫坐椅子動一下,奶爸就生氣覺得為何不像弟弟一樣坐好乖乖的?

但艾倫已經四歲了,四歲是好奇心很重的年紀,隨著孩子長大,教育方式應該要改變,要查覺孩子的改變

而不是嚴厲教育。

我和奶爸說,他怎麼可能能夠一直看前面發呆,他又不是大人,我和你聊天的話題也不是他想參與的,

他當然會找他有興趣的東西想看或是想玩,於是我對艾倫說:寶貝你有沒有發現這家餐廳好特別?上面有幾個燈籠

我們來數數看?

艾倫就從一數到九,後來連續數了好幾次。整場吃飯都乖乖的坐好吃飯也沒亂動,後來奶爸也沒有生氣過。

 

孩子會隨著年紀成長開始有些改變,我們的教育方式和耐心也應該要隨著年紀開始不同。

當你能夠察覺孩子的不同,並且用不同的方式陪伴時,孩子自然就會有所改變!

 

最後別忘了,偶爾的鼓勵是很重要的,

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無法達成就對孩子發脾氣,要相信孩子會越來越好的!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薇薇/張辰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