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曾經暗戀過一個男生,那時候每天為了他,寫日記,記錄下對方今天發生的事情
以及穿的衣服,多年後看到自己的傻勁,不禁覺得好笑也佩服當年自己的毅力

滿滿一本,都是關於對方的事情。於是每當網友問我,怎麼才能讓戀愛持續?
應該是說怎樣讓對方都一直愛我?這兩者都是一樣的。

當你願意為了一個人,持續不斷的做一件事情,這就是保持。
多去為了對方想,這就是貼心

談過很多戀愛,發現肯為對方去做一些事情的人,比較容易得到滿足,
正確來說,愛情的秘訣應該是在於,你肯為對方做一些“多加”的事情,
每天下班很累,滿心只想要回家洗澡睡覺,卻想到情人可能還沒吃,
繞了點路,為了情人買他愛吃的東西。

或是,明明懶惰的要死,卻為了情人,做一些平常不會做的事情,
看到對方累,會想要幫對方按摩;明明可以休息,卻只想要寫張紙條給對方
,傾訴心意給對方。

能持續做的人很少,但是願意做的人,都會令對方感受到貼心。

一定很多人問,為什麼我這樣做了?對方仍是不愛我,愛情有時候也是種巧合
就像外表一樣,你要遇到肯欣賞你長相的人,並且不會看膩,這才會幸福。

可能你只是剛好遇到一位愛雞蛋裡挑骨頭的情人,不論你做多少事情,對方都不會滿足,
既然如此,不如離開,會比較快樂。付出,也是需要會欣賞的人。

一些簡單“多加”的事情或是舉動,都能讓兩人感情加溫,少了這些互動或是事情,
我想,很容易讓感情走向陌路。

畢竟,愛一個人,總是會想讓對方 感受到幸福。
同時,這付出是你願意去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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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薇薇/張辰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9) 人氣()